中心綜合醫院 無菸檳政策
一、禁菸檳(含電子菸)範圍
室內室外均禁菸;主體建築物內含大廳、門診、檢查室、辦公室、會議室、樓梯間、廁所、休息室;宿舍、停車場、出入口10公尺範圍內。
二、適用對象
本院員工、病人、家屬、訪客、外包人員、廠商、志工及於本院洽公或參與活動者等均適用。
二、執行作法
(一)加強標示及文宣以利提醒:於院區主體大樓及停車場張貼醒目之禁菸標誌、宣傳海報(含電子菸、二手菸)、會議宣導、網站公告及廣播提醒。
(二)全體人員應善盡義務:發現違規吸菸(含電子煙)及嚼食檳榔者,全體人員均應善盡義務主動勸阻。
(三)宣示:室內室外全面禁止吸菸及嚼檳榔,同時拒絕菸商贊助,不得於院內進行菸品和電子煙的販售及廣告,所有員工、外包人員、志工、病患、家屬及訪客皆適用本政策
(四)環境支持:不提供任何吸菸相關器物,如菸灰缸、打火機、熄菸容器等。
(五)加強巡查:由保全人員主動稽查及巡視院區,如發現抽菸及嚼檳榔者加以勸阻。
(六)積極執行戒菸檳業務:加強戒菸個案轉介及追蹤,院內執行戒菸檳團體衛教宣導,並至社區推廣戒菸檳服務。
(七)管理:
1.成立健康促進委員會並由轄下之友善環境組負責無菸檳環境維護及拒絕菸商贊助及經費之管理。
2.總務室:本院外包合約明定外包人員上班(工作)時間喝酒或於院區內吃檳榔、吸菸之罰則。
3.人事室:員工工作守則規範-員工報到時告知~員工於院內不得吸菸、喝酒、嚼食檳榔,違反前項各款之規定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